(香港8日讯)香港政府周三就公务员宣誓提出建议,主张所有在7月1日或之后入职的公务员,都须签署文件确认拥护《基本法》,以及效忠香港特区。
香港电台报导,香港公务员事务局提交立法会的文件表示,针对现职公务员,建议先安排部分公务员,宣誓或签署文件。
这些包括日后所有获推荐晋升出任较高职级,或获推荐转任至另一职系的公务员,或在政府决策过程中,担当重要角色的公务员,如首长级;以及职级较敏感的公务员,例如纪律部队人员、政务主任、新闻主任、律政人员等。
在形式方面,部分公务员应以宣誓方式进行,例如首长级中较高职级的公务员。公务员事务局须考虑,当有公务员未能遵从要求或违反誓言或声明时,应采取哪些适当的跟进行动及相关的处理机制。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文件并称,公务员宣誓的建议与《港区国安法》第6条的条文相符。
《港区国安法》第6条规定“香港特区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中国香港特区《基本法》,效忠中国香港特区”。
“反送中”去年中爆发后,曾有个别公务员发起集会,反对政府修定《逃犯条例》,甚至有公务员参加示威集会,在与警方的冲突中被捕。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6月时曾表示,公务员有宪制责任支持、配合及落实《港区国安法》的有关工作。他并重申,香港公务员也是“国家的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