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讯)青年以上传裸照或介绍陪游工作为由,诱骗无知少女见面后,两年多内向19名受害者下手,其中9人惨遭强奸性侵,一少女被搞大肚子。今被法官严惩,被判坐牢22年、鞭打24下。
被告是20岁的莫哈末安迪,他面对68项包括强奸、性侵、刑事恐吓、以及蓄意伤害等控状。
被告在2015年4月至2017年8月间干案,涉案少女共有19人,多数是未成年少女。其中3名少女被强奸和性侵、6名少女被性侵,另外10名少女则被勒索、恐吓和女性尊严被辱。
被告干案时只有15岁至18岁,干案模式分两种。他起初通过面子书或WhatsApp与受害少女联络,从中取得对方的裸照或裸露视频,之后拿裸照和视频逼少女与他发生性关系,否则就将它们传上网,受害少女共有9人。
被告是在2016年5月9日被警方逮捕,同年8月10日获保释后,再对另10名少女下手。
被告假装是法律系学生,通过面子书联络少女,邀她们当陪游,再假装是顾客与少女见面,以欺骗或强硬手段逼少女与他发生关系。
警方在接获报案后,2017年8月22日在被告住家一带埋伏,等被告出现后将他逮捕归案。
根据控状,被告在2015年4月15日至2016年5月7日间,与一名当时只有14岁至15岁的少女进行一次性交和8次口交。少女之后怀孕,生了一名女婴。
另一名16岁少女误信被告谎言,以为对方课业需要,将胸部照传给被告。被告之后用照片恐吓少女,强奸她4次,地点包括文礼通道一带组屋区,以及怡丰城一间百货公司的更衣室。
案情显示,一名17岁少女被金钱诱惑,以2500新元(约7500令吉)价钱当陪游女郎,结果两次遭被告性侵。
被告通过面子书诱骗一名17岁少女当陪游,承诺对方只要陪顾客吃饭看电影,就有2500新元酬劳可拿。少女误信被告谎言,在2017年8月13日出现在约会地点。
被告用夹克蒙住少女的脸,将她带到楼梯间。少女听见被告拉拉链的声音,表示不卖身。被告恐吓少女,表示她越反抗,待在楼梯口的时间便会越长。少女无奈替被告口交,还与他发生性交和肛交。被告趁少女脸部蒙住时,从她的钱包里偷了50新元(约150令吉)。
少女事后一直向被告索酬劳,被告于是找借口约少女再次见面,承诺会把酬劳给她,结果竟再次逼少女口交和肛交。
被告还表示会给少女酬劳,但需先缴付“手续费”。少女两次共将700新元(约2100令吉)汇给被告,结果发现自己上当。
法官:最糟糕性案件之一
青年性侵19名少女,法官形容,这是法庭处理过最惊人且糟糕的性侵案件之一,被告年纪虽轻,但已是个异常的性罪犯。
法官指出,鉴于被告面对许多控状,包括强奸等严重罪行,重犯机率高,最后判他坐牢22年鞭打24下。
案件是通过视讯方式进行,法官苦口婆心劝被告要寻求帮助控制性欲,并指被告年轻,出狱后还是能够拥有一片天。
法官下判时对被告说,刑期虽然长,但这不代表就是世界末日,若被告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刑期获得折扣,30出岁就能出狱。
法官也警惕被告,要他寻求帮助控制性欲,否则再度犯案时,可能终身都要在牢里。
被告听完,表示在还押第一天起便愧疚,感谢法官这番鼓励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