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香港20日讯)在台杀害女友的香港嫌犯陈同佳,港府指香港法庭没有管辖权。台湾法务部指出,依情资及港媒报导等,香港检警有调查陈同佳疑在港预谋犯案,没有管辖权说法昧于事实。
港府上周五表示,香港律政司并无足够证据控告陈同佳在台涉嫌杀人的罪行,而香港法庭也没有相关管辖权,香港当局不可能继续扣押陈同佳或追诉他涉嫌在台所犯罪行。
台湾法务部上周六晚回应,去年6月间香港执法人员透过情资交换,向台湾表示港方积极调查陈同佳是否于香港境内串谋杀害计划等情资。这与港府强调香港法庭对陈同佳无管辖权等语大相迳庭而昧于事实。
法务部官员指出,依香港现行刑法,虽以属地原则为基础,但若将此理解为香港法律绝不可适用域外,显然不符实情;因有很多跨境犯罪行为,如果罪行一部分发生在香港,其他部分发生在香港境外,香港法律管辖此类犯罪,仍符合属地原则。
法务部:未曾推卸责任
法务部重申,港方应积极追诉陈同佳涉犯杀人罪。以香港现行法律为例,“刑事司法管辖权条例”、“侵害人身罪条例”、“官方机密条例”、“防止贿赂条例”等,均有类似域外管辖的规定,均无违反香港基本法的问题。
中国环球网上周五报导,学者分析陈同佳案,可能成为“断头案”,台湾当局现在是推卸责任给香港政府,不然没办法向台湾民众交代。台湾法务部说,自始至终未曾推卸责任,士检仍侦办中,提2次司法互助遭港方漠视,迄今未获任何在港证据。
去年2月,陈同佳涉嫌在台杀害同为港人的女友潘晓颖,并潜逃回港。由于台港没有引渡协议,香港警方只能控告陈同佳盗窃及处理赃物罪;最终仅被判处29个月有期徒刑,且由于认罪获减刑,陈同佳可望在23日出狱。陈同佳日前致函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表达愿意赴台自首,林郑随即表示愿意协助。
特赦未成年示威者 特首:说多恐释错误讯息
6月反修例风波迄今,有超过750名18岁以下示威者被捕。林郑月娥周日接受电视专访表示,基本法条文有表明,特首可以对已判刑个案行使赦免,以往也曾使用;但她强调,目前说甚么都可能会释放错误讯息,误以为违法行为会被赦免。
林郑月娥重申,希望家长、老师和牧者要保护未成年人,让他们不要参加违法活动。
她还指出,示威游行发展成暴力示威,让香港举步维艰,难以用一个建议便能停止暴力。
至于重组警队的诉求,林郑月娥表示,等事态平静后,再客观分析社会一向重视的机构、组织,是否有需要改变、增强、与时并进,或与市民拉近距离。
水炮车狂射染剂驱离
另外,周日香港民间人权阵线以个人名义发起的九龙游行,下午2时30分结束后,示威者兵分多路转往旺角、油麻地、佐敦等地抗议,并在旺角与尖沙咀警署爆发激烈冲突,警方以催泪弹、水炮车蓝染剂水柱齐射驱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