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因修订《逃犯条例》而触发连串示威暴力冲突,浪潮至今近四个月未见平息,暴力程度更不断升级。特首林郑月娥昨日率领管治班子公布,正式引入《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简称《紧急法》)订立《禁止蒙面规例》,禁蒙面法于今日零时生效,规定任何人不得在获批准集会、非法集结或未经批准集会活动上蒙面,违例者最高可监禁一年,罚款二万五千元港元(约1万3千令吉)。有关规例公布后随即有市民入禀提出司法复核,更触发多区示威活动,其中元朗有便衣警员被示威者袭击及中汽油弹,警员身躯一度著火,迅速把佩枪掉到地上,事件中一名示威者大腿中枪;今日港九亦有蒙面游行,民怨再度升温,市民惶恐导致爆发“抢粮潮”。
根据港媒《东网》报导,香港行政会议昨举行特别会议,整个政府管治班子随即于下午会见传媒,宣布引用《紧急法》以“先订立,后审议”提出的附属法例去制订《禁止蒙面规例》,任何人不得在非法集结、未经批准集结,参与符合《公安条例》集结及游行亦不能使用可能阻止识辨其身份的蒙面物品如面罩及颜料等,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二万五千元及监禁一年。
然而,有关人士若然从事专业或受雇工作,并进行相关作为或活动,则可使用蒙面物品,宗教理由及已存在的医学或健康理由同样获得豁免。警务人员若有合理相信蒙面物品可阻止识辨身份时,可以截停有关人事并要求除去蒙面物品,任何人没有遵从,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一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林郑表示,过去四个月因修例引起的冲击持续不断,不同地区出现超过四百场游行、示威及集会,往往后续出现暴力,至今已有一千一百人受伤,当中超过三百名警务人员,而近日更见暴力进一步升温,针对警员的行为亦令警方因生命安全受威胁下,别无选择使用佩枪。林郑又指,近期暴力事件及暴动有大批学生参与,被捕学生比例由六至八月份约两成半上升至三成八,强调大批学生参与其中发出了危险警号,是将青年人及香港未来置于危险境地,重申有必要立即遏止暴力,阻止学生以身试法。
被问到引用《紧急法》是否打开“潘朵拉盒子”,未来会进一步施限如禁止网站及通讯软件等以配合警方执法,林郑称暴力减退便毋须额外应对,强调政府只作反应,审慎观察情况恶化才以相对合理措施作应对,重申引用《紧急法》不等同进入紧急状态,未来条例亦会交回立法会处理,否认《紧急法》给予无上权力。她又指,现时无法预计禁蒙面法的效果,亦未能交代何时废除,但当引起订立禁蒙面法的情况消失便可命令废除,相信届时没有公共安全问题,无需要有关规例的声音亦会于社会上出现。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指出,蒙面增加搜证及检控困难,相信禁蒙面法有助调查、取证及法庭工作。李续指禁蒙面法实施下,警员可要求于公众地方蒙面的市民除下有关物品,拒绝即属违法,届时警方亦有权主动除去相关物品。政府宣布实施禁蒙面法后,“长洲复核王”郭卓坚及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昨午随即分别入禀申请司法复核,质疑政府实施禁蒙面法是违法《基本法》,要求法庭宣告禁蒙面法无效,其中郭卓坚将林郑月娥列为答辩人。高院昨晚紧急开庭审理岑的申请,最终拒绝批出临时禁制令。
昨晚香港多区爆发示威,消息指元朗大马路有穿白衣落单便衣警员遭示威者袭击,他开枪射中一名十四岁示威者大腿,示威者遂围殴该便衣警,并向该便衣警掷汽油弹,便衣警为防走火,把手枪丢到地上,枪身及弹匣分离,混乱间有示威者企图检走手枪,便衣警见状迅速喝止及取回手枪,但未有拾回弹匣就致电求增援,其后该警员再被示威者袭击至头破血流,及后防暴警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