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香港28日讯)香港媒体引述与香港政府关系密切的消息人士指,特首林郑月娥本月稍早宣布撤回《逃犯条例》草案修订前,曾获得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批准。
《南华早报》报导,林郑月娥本月4日正式宣布撤回修例前,曾上报习近平办公室审议,并获得批准。消息人士称:“撤回该法案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决定,就像在香港任命主要官员一样,该法案必须得到习近平的批准。”
报导指,该消息人士表示,北京考虑到中美关系的背景下,这次事件不再单纯是香港政府与北京之间的问题。香港政府在如何处理修例引发的政治危机方面,并无太多回旋的馀地。
另一名消息人士则称,从国家安全的角度来看,事件不是特区政府范围内处理的问题,由习近平批准如此重要的决定,是自然及符合逻辑的做法。
还有一名消息人士指,特区政府通常会通过中国国务院香港和澳门事务办公室,或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向北京提交报告。随后办公室会将报告转达港澳事务中央协调小组办公室。有关重要问题的报告,将提交给习近平办公室。
香港《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自6月起引发一连串大规模的反修例运动,林郑月娥宣布撤回草案前,曾宣布暂缓修法,随后又指草案已“寿终正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