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讯)经理夫妻被控在10个月内虐待两女佣,虐佣的两个刑罚是否要同时或分开执行,三司昨日决定刑罚要分开执行,丈夫总刑罚变坐牢6年1个月,妻子坐牢4年1个月罚款4000新元(约1万2000令吉)。
曾多次上报的经理夫妻郑伟杰(41岁,IT经理)和谢韵玲(43岁,销售经理),10个月内同时虐两女佣,包括对她们用漏斗“灌饭”,还逼缅甸女佣吃呕吐物,甚至扬言要聘杀手杀女佣全家。
国家法院把涉及两名女佣的控状分两次进行,他们先被控于2011年2月至2012年12月间,在义顺6道住家虐待34岁印尼女佣菲蒂雅。
被告夫妻经14天审讯被判罪成,分别被判坐牢2年4个月及2个月,经控辩双方上诉后,三司将丈夫的刑期增至3年7个月,妻子刑期不变。
两人也另外被控在2012年1月8日至11月12日间,同时虐待31岁缅甸女佣麦麦丹,经审讯后今年3月被定罪,郑伟杰被判坐牢2年、谢韵玲则坐牢3年11个月和罚款4000新元。
控方上诉后,郑伟杰刑罚加重至2年半,谢韵玲则维持不变。控方昨午针对虐佣的两个刑罚是否要同时或分开执行,到高庭请示三司意见。
三司同意控方所说,两被告虐佣的罪行是有差别的,如果判刑罚同时进行的话,将让被告逃过虐待其中一名女佣的刑罚,加上两被告的总刑罚不会过重,因此判刑罚应分开执行。
郑伟杰的总刑罚是坐牢6年1个月,而谢韵玲是坐牢4年1个月,罚款4000新元。
除了坐牢和罚款,两被告也被令支付受害女佣共1万7850新元(约5万3550令吉)赔偿,不过郑伟杰与谢韵玲选择分别多坐牢6周和5周又10天来代替赔偿。
控方昨午指出,被告选择多坐牢,对受害女佣没有实质的补偿。
控方希望三司能引用刑事程序法,例如充公被告资产,赔偿受害女佣。
不过,三司指出,控方之前没有提这样的要求,如今不能要求法庭做出这样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