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讯)17岁少东上网召妓被爽约后怀恨在心,设计抢劫和强奸53岁“妈妈桑”,今日被判罪名成立,父母亲笔689字求情信呈堂,还盼能代儿坐牢。
这起抢劫和强奸案发生在2017年10月2日,晚上10时05分至10时39分间,地点是义顺一带的一组屋单位内。
被告施立泉在案发前两个月才刚过17岁生日,他被控11项控状,包括抢劫、强奸、偷窃等,控方以其中3项提控,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受害者则是名53岁“妈妈桑”。
被告的代表律师向法官求情时表示,被告及父母都各写了英文求情信,盼法官能从轻发落。
根据案情,被告和一对23岁情侣同谋为赚外快,萌起打抢妓女的主意,岂料在网上召妓却被爽约,为报复安排交易的受害者,隔天诱对方亲自出马服务。
3人设计一出“阿窿讨债”的戏码,待受害者抵达后,被告先用木棍猥亵对方,接著再亮菜刀,被告接著支开同谋,在房间内强奸受害者,让她留下财物再离开,对方事后报警,被告在隔天被捕归案。
案件今日上午开庭。根据被告双亲的689字的求情信,他们对儿子的行为十分愤怒,但也因教子无方而自责。
据了解,被告父母是以华文书写,不过提交到庭上时已翻译成英文。信中提及,两人因常年在马来西亚工作,未能陪伴儿子,殊不知对方结交了损友,直到东窗事发,儿子被还押,他们才感到空虚迷茫。
父母妄想代儿坐牢
儿子犯案,被告父母坦言每日都痛苦万分,也无人可倾诉,还曾妄想能代儿坐牢。两人也表示儿子保释后,一家人尽量互相陪伴。
他们表示,儿子过去两年来已深刻反省,有悔改之心,他们也已为儿子规划坐牢和出狱后的生活,包括支持儿子在服刑期间继续读书,改正态度和观念,以便重新融入社会。
他们此前曾和儿子开过无数次会议,商讨入狱和出狱后的人生规划,同时儿子也希望能在狱中继续求学,他们将提供儿子所需的教材,让他充实自己。
他们也希望,法官让孩子进入青年改造所而非监狱,除了环境更适合之外,改造所也提供重新融入计划,加上他犯错时才17岁,所以恳求法官能让初犯的他,在改造所内改过自新,以便日后出狱时更好地融入社会。
他们坦言,很担心儿子的未来,毕竟他还是一个未成熟的孩子,他们会在儿子服刑期间,确保他有正确的思想和态度,让他出狱时可以被社会接纳。
他们承诺将会在当局容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抽空前来探访,同时也会在儿子服刑期间关注他的情绪及操行,并给予家庭的支持,让他得以继续学习,也为了协助他日后的生涯规划,因为只有身为父母及家人才能做到。
被告求情 盼能改过自新
被告在求情书中也附和了父母的说法,表示自己对于造成受害者和父母的伤害感到很抱歉,这次事件犹如当头棒喝,他盼能改过自新,让他完成“N”和“O”水准。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年纪轻,误交损友才犯罪,求法官轻判,看被告是否适合进入青年改造所。
律师表示,被告还押监狱7个月,期间已反省,加上被告有家人的支持,被告决定要继续求学,以后工作赚钱养家回报父母。
不过,控方表示,被告所犯下的罪行严重,而且是惯犯,罪责高。
控方说,如果被判入青年改造所,刑罚与罪责不符,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9年、鞭打15下。(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