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6日讯)香港终审法院周三推翻前特首曾荫权渎职控罪,撤销刑罚,并颁令无须重审。他一度成为香港历来被判囚之最高级官员。
综合媒体报导,现年74岁的曾荫权于2012年将卸任之际,被媒体揭发以低廉价格租用省广东深圳市一大型住宅单位,但未向行政会议申报,业主黄楚标正向港府申请香港数码广播执照。
曾荫权被香港廉政公署起诉,但一直否认控罪,2017年被裁定其中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有罪,经上诉二审判囚12个月,今年初刑满出狱。终审法院合议庭5名法官周三一致裁定其三审胜诉。
判决书说,原审的时候曾争议曾荫权是否明知故犯。合议庭认为,若曾荫权没有忽视披露责任,只是不知道或不认为在有关情况下有责任披露利益,他不披露利益的决定就不算明知故犯。
但终审法院表明,若陪审团得到适当指引,是可以单独判曾荫权行为失当罪成的。而曾荫权在涉事时身居高位,透过重审对指控作出一个了断亦符合公众利益。但曾荫权在终审审讯前,已服完获上诉庭认同轻重恰当的12个月刑期。在衡量此因素后,终审法院认为从司法公义角度,已不需要让曾荫权再次受审,因此决定不颁令重审。
曾荫权当天与夫人鲍笑薇正与亲朋外游,未到法院领取判决书。曾荫权发出录音指,特别感谢支持他的市民,十分开心,兴奋及感恩,现在内心充满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