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5日讯)中国中央周三透过驻香港机构,首次表态支持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指此举有法理依据,也有现实迫切需要。掌管香港事务的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简称港澳办),也声称香港政府修法是“合适、合理、合法”。
台湾中央社报导,北京中央驻港联络办公室发布新闻稿,指中联办主任王志民周二主持召开中联办领导班子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提到,长期以来,中国积极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展开司法执法合作、联合打击犯罪等。
截至去年年底,中国已与74个国家签署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民事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被判刑人移管条约及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合作协定145项,又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近30项含有司法协助相关的国际公约。
此外,2014年至2018年,中国从美国、加拿大等数10个国家,引渡或遣返回国42人;与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在内的11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务实高效的警务合作关系等。
根据新闻稿,会议认为,在“一国两制”条件下,香港与中国应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客观看待香港与中国、台湾、澳门往来日益密切的实际情况,理性处理彼此正常司法协作关系。
会议表示,近期特区政府提出修订逃犯条例的建议,既有法理依据又有现实迫切需要。一方面,《基本法》第95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区可与中国、澳门、台湾地区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建立联系和相互提供司法协助。
会议提及,订移交逃犯条例可以建立区际间的司法协助关系,也是落实《基本法》的应有之义。
另据香港电台报导,正在北京访问的香港智库民主思路一个代表团,上午与港澳办主任张晓明会面。身兼香港行政会议成员的民主思路召集人汤家骅会后说,对方主动谈及修订逃犯条例一事,声称修法涉及北京中央和香港关系,是“合适、合理、合法”,又说“一国两制”精粹在于互相尊重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