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7日讯)前高盛集团银行家黄宗华周一被带上纽约法院,面对3项与一马公司有关的数十亿美元贪污等控状,惟,他否认有罪。
美国纽约法院批准黄宗华以2000万美元(8295万令吉)的“保释债券”方式保外候审,他在支付100万美元(410万令吉)现金后获释,并限制居留地点,以及需要佩戴电子监控。
现年51岁的黄宗华在马来西亚时间今日清晨被控上美国纽约法院,他被指通过高盛处理的债券发行,串谋进行洗黑钱并贿赂大马及阿布扎比的政府官员。
根据《路透社》,黄宗华是因为一马公司案,而在美国的国际贪腐法令下被控3条罪。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30年监禁。
黄宗华的代表律师阿格尼菲罗表示,他成功说服黄宗华到美国受审,因为有证据显示美国司法部不会放弃此案,而黄宗华如今患重病。
高盛集团由于帮助一马发展公司安排了65亿美元债券,因此受到严密的审查。
黄宗华于去年11月在大马被捕后,就一直在马来西亚被扣留,而美国揭发他涉及一马公司丑闻后就提出引渡要求,最终他在今年5月3日从大马引渡到美国受审。
大马因为一马公司丑闻提控黄宗华,曾一度拒绝让他引渡到美国,以便在我国先完成法律诉讼程序。
不过,大马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过后发文告表示,大马与美国已达成协议,同意让黄宗华先暂时引渡到美国10个月,先让美国进行提控。
黄宗华在吉隆坡面对4项控状,指他唆使银行在一马公司的债券献售招股书中具有误导性。
另一名高盛集团前东南亚主管莱纳斯和大马年轻富商刘特佐也在美国被控,莱斯纳已承认有罪,刘特佐仍在潜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