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讯) 一对夫妻离婚争女儿照顾权,妻子指丈夫是色魔,甚至乱摸3岁女儿,对她开黄腔,但儿童保护处没找到证据,丈夫反指妻子挑拨离间。
这对夫妻是在2015年申请离婚,法院2016年11月裁定双方共同抚养如今已经4岁的女儿,母亲拥有照顾权,但父亲可一周两次及在周末与女儿见面。
今年3月,这名丈夫入禀法院要求共同照顾女儿,妻子进而提出申请争取独自抚养女儿,更要求丈夫只能在有人监督的情况下跟女儿见面,但双方的申请都被驳回。
根据判词,妻子指丈夫是个“色魔”,甚至指他在女儿3岁时性侵她,曾在帮女儿换尿片时说:“(你的)私处真柔软。”
他也被指喜欢触碰女儿玩具熊的私处,曾用拼图遮住女儿的私处后对其拍照,并以清洗臀部为由用物体侵犯女儿。
妻子将案件交由儿童保护处调查,但判词提到,儿童保护处虽告知她可以申请独自抚养权,但并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指控,因此没有采取行动。
这名丈夫也否认指控。
此外,夫妻俩的床事也被妻子当做指控丈夫性侵女儿的证据。妻子自爆称,两人仍是夫妻时,丈夫和自己欢好期间,曾用手指插入她的肛门,也曾在床上说她的大腿很柔软。
法官反驳称,两名成人在双方同意下的性行为,并不能构成性侵儿童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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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大女婴疑遭性侵虐打 保姆丈夫:事发曾替死者洗澡更衣
(加影12日讯)11个月大女婴疑遭保姆丈夫性侵及虐打后致死案,嫌犯在经警方盘问后,仅表示在事发当天曾帮女婴洗澡及更衣,并未承认性侵一事!
加影警区主任扎菲尔助理总监在今日召开记者会向媒体指出,现年36岁的保姆丈夫在被捕时一直保持沉默,惟在不久前,其才开口向警方透露自己在事发时曾替死者洗澡。
“嫌犯录供时仅表示,自己在事发当天的早上9时,曾为女婴洗澡更衣,但并无承认自己曾性侵女婴。”
他表示,除了嫌犯外,警方亦已向包括死者在发廊的雇主、嫌犯家人及邻居等人录取口供,以助查事件。
“警方现时将朝多方面调查,包括是否有其他人干案的可能性,调查对象包括任何有机会接触到女婴的人士。”
扎菲尔表示,同样遭警方逮捕的女婴保姆在今日延扣期届满后,亦获法庭批准二次延扣至本月18日,调查条文亦从儿童法令第31条文,转为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男嫌犯将在明日延扣期届满后,被警方援引谋杀条文进行二次延扣。”
根据报导,这起事件是在本月7日下午3时许,由沙登医院急诊室医护人员揭发。事发时,11个月大巫裔女婴被其父母送入医院时已奄奄一息,而院方在施救期间,意外发现女婴私处有遭性侵的撕裂伤口,因此判定后者曾遭性侵,于是向警方投报。
警方随后逮捕现年28岁的保姆及其任职理发师的丈夫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