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23日讯)韩国前总统李明博于首尔住家被捕前,在社交网站面子书上,发布事先写好的亲笔感言,强调“没有埋怨,只有自责,一切咎由自取。”预计检方将在下月10日之前起诉李明博。
综合媒体报导,李明博感言中表示,回顾自己走过来的路,不论是在企业工作,还是担任首尔市长、总统,尤其是总统任内都尽心尽力。
他还表示,过去10个月经历了难以忍受的痛苦,希望他的被捕能减轻共事之人和家人的痛苦。他愿意相信日后会有一天能以真面目示人,说出想说的话。他会继续为大韩民国祈祷。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周四深夜向李明博发出拘捕令,指他涉及贿赂、逃税等多宗罪行,检方于凌晨前往李明博私宅进行逮捕,成为该国第4位因贪污而被捕的前总统。
据报导,李明博被关押在首尔东部看守所的单间牢房。加上朴槿惠已于去年3月被捕,韩国自1995年逮捕全斗焕、卢泰愚后,时隔23年重现2名前总统同时锒铛入狱的窘状。
负责逮捕必要性审查的法官朴范锡就逮捕证签发理由表示,案件事实基本清楚,案情重大,犯罪嫌疑人位高权重,有毁灭证据之虞。
检方则指控,李明博犯有受贿、侵吞、逃税、滥用职权等10多项罪名。检方可在最长达20天的羁押状态下查办案件,深究馀罪。
面临最高45年监禁
李明博将在4月10日羁押届满,检方有可能在本月底或下月初起诉,以免影响6月地方选举。
考虑到前总统特殊身份,检方考虑和查办朴槿惠案一样,到看守所内讯问李明博。检方有关人士说,李明博年事已高,因此决定给予其充分的休息时间后,在近期内到看守所上门讯问。
资料指出,李明博在2008年至2013年间出任总统,任内收受国家情报院院长以“特别活动费”名义提供7亿韩圆(254万令吉)贿赂。检方本月5日逮捕起诉经手“特别活动费”的前总统府幕僚时,将其认定为受贿从犯,并将李明博认定为主犯。
此外,他还涉嫌收受包括三星电子以及多间财团合共逾110亿韩圆(近4000万令吉)贿款、另有逃税行为,合计侵吞350亿韩圆(1亿2686万令吉),亦涉及滥权、违反诚信、非法隐藏总统文件等共12宗罪。一旦所有罪名成立,李明博将面临最高45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