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讯) 宏茂桥市镇会前总经理涉收贿10万7648新元(约31万8628令吉),当中超过7万新元(约20万7200令吉)花在上夜总会、汇款给情妇,还有到廉价酒店开房!
根据报道,宏茂桥市镇会总经理兼委员会秘书黄志明疑涉不当交易,2016年11月已被革职,并接受贪污调查局调查。
黄志明当时隶属新加坡CPG集团子公司的CPG物业管理公司,后者是宏茂桥市镇会的管理代理公司,黄志明从2013年10月31日开始任职于市镇会。
黄志明共面对55项控状,涉嫌在2014年到2016年间,接受谢新南、19-NS2公司、19-ANC公司和叶峰英的贿赂,前后55次收取10万7648新元,当中两个最大贿赂项目,都与女人有关。
谢新南案发时是19-NS2和19-ANC公司的董事和股东,面对55项行贿罪。叶峰颖案发时是19-ANC公司的工程董事,也是19-NS2的董事和股东。
控状显示,黄志明在任职期间内,多次以到夜总会消费约4万4877新元(约13万2835令吉)的方式收贿,让谢新南以及叶丰颖的公司能继续得到好处。
控状指黄志明以8种方式收贿,除了到夜总会消费,也被指有免费的专属电话线、到不同餐馆大吃大喝、还到SPA中心享受护理疗程。
谢新南给黄志明免费用一条电话线,总花费约2527新元(约7479令吉)。此外,他也被指花2988新元(约8844令吉)购买SPA中心配套给黄志明享受护理疗程,花费4841新元(约1万4329令吉)请黄志明到宏仁堂御膳厅、新马活海鲜、文东记等餐馆用餐,聘请黄志明的媳妇到一间工程公司上班,共领了8247新元(约2万4411令吉)薪水。
谢新南也被指让黄志明获得1万3500新元(约3万9960令吉)的折扣,购买一辆银色丰田阿迪斯(Altis)轿车。
除此之外,当中有3万600新元(约9万576令吉)的贿金,是汇到黄志明的情妇许红梅的户头。
谢新南甚至在2015年7月22日和2016年3月11日,分别花了30新元(约88令吉)和35新元(约103令吉),让黄志明“入住”两家廉价酒店。
黄志明与谢新南不认罪,表示有意抗辩,分别以10万新元(约29万6000)保释,案展下月11日过堂。(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