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28日讯)台湾民进党前党工、人权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国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于周二在湖南省岳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李明哲被判坐牢5年,当庭表示不上诉。这次是首次有台湾人被控此罪罪成,成为先例。
法官在庭上表示,法院采纳李明哲只是案中的“积极参与者”,并非“首要分子”,而李明哲和另一涉案被告彭宇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又当庭认罪悔罪,“依法从轻处罚”。宣判时,李明哲的夫人李净瑜在法庭内旁听,神情严肃。
台湾总统府回应判决指,李明哲遭到中国法院以“颠覆国家”这种罪名审判,“我们无法接受”,呼吁北京当局早日释放李明哲,并强调“传播民主理念无罪”,李明哲案已严重伤害两岸关系,尤其挑战“台湾人民对于民主自由的坚持与想像”,令人遗憾。
李净瑜在判决后发表声明说:“我以李明哲的奉献为荣为傲”。
李净瑜周一晚飞抵岳阳,而陪她前往中国聆听判决的台湾前立委王丽萍,在长沙机场遭中方以台胞证遭注销为由,经香港遣送回台。
原本在台湾文山社区大学担任学程经理人的李明哲,今年3月由澳门入境广东省后失联,5月遭中国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补,9月11日法院就彭宇华、李明哲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进行一审,李明哲当庭认罪。
当时起诉书指控,李明哲在2012年12月起先后担任湖北人士彭宇华创办的网络群组管理员、群主。两人透过网络平台和线下聚会,组织成员“插手、炒作”近年中国国内发生的热点事件。彭明哲和李宇华多次讨论决定成立以“建立政党、推翻(中国)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为目标的组织—“梅花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