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讯)新加坡一对夫妻联手经营卖淫网站,共为17个卖淫集团打广告,每个月收取300新元(约930令吉)广告费,供上载网页横幅、照片和资料,例如妓女的收费和资料,4年来赚取64万6000馀新元(约200万2600令吉)。
这对夫妇刘进源(36岁)和林秀燕(32岁)去年被捕,昨日认罪后,法官案展明年1月9日判刑。
案情显示,2011年,被告刘进源的叔叔刘山尼找网页设计师设立网站,为卖淫集团打广告。刘山尼邀请刘进源做他的合伙人。同年底,刘山尼失踪,网站由刘进源管理。
刘进源在多个著名卖淫论坛刊登广告,以吸引卖淫集团在他的网站为旗下妓女打广告,久而久之,越来越多集团成为他的客户,有17个集团在网站打广告。
刘进源每个月收取300新元广告费,要卖淫集团转账到银行户头。有关银行户头是刘进源花1000新元(约3100令吉)让一名泰国人开设。
刘进源收到钱后,为卖淫集团开设账号,让他们上载网页横幅、照片和资料,例如妓女的收费和资料。如果卖淫集团没付广告费,刘进源便取下它们的网页横幅和广告。
林秀燕一开始便知道网站的事,并参与丈夫的生意。她协助从银行提款,与有意打广告的卖淫集团协调和上载网页横幅。
自银行户头开设以来,共存入64万6000馀新元。这些都是网站的收入。刘进源夫妇不时在全岛各地提款,用来支付生活费,包括购买一辆福士伟根GOLF汽车。
警方是在破获多个卖淫集团,揭发了刘进源夫妇的罪行,去年5月19日将他们逮捕。
控方指出,被告夫妇为卖淫集团打广告,在一段长时间内犯案,从中赚取丰厚收入,必须受到严惩。
控方促请法官判他们坐牢和罚款。(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