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 因城市丰收教会失信案被判刑的6名领导人,将被永久禁止控制和管理慈善机构。
随著城市丰收教会创会牧师康希等6人的上诉结果上月出炉,慈善总监办公室发文告说,当局针对城市丰收教会主要职员的免职处分程序进行了检讨。
除了康希,另5人包括教会二把手陈一平牧师、教会前投资经理周英汉、传教计划执行员黄玉音、时任管委会成员的林岭恒以及前财务经理陈绍云。
文告指出,高庭上月4日维持6人的刑事罪名,裁定他们犯下失信以及伪造文件等罪名。
慈善总监说,由于6人涉及欺骗相关罪行,按法律规定,他们担任任何慈善组织董事成员、关键执行员或信托人的资格将被永久取消。这意味著,被定罪的6人将永久被禁止参与控制或管理任何慈善组织。
慈善总监也发出额外禁制令,禁止城市丰收教会聘用或委任以上8名人士,除非事先获得慈善总监的许可。文告说,这是为了确保教会的资产“时刻受到保护”。不过,他们仍然可以继续履行与教会监管或管理无关的宗教职务。
慈善总监2012年发出限制令,限制城市丰收教会在没有慈善总监同意的情况下,为涉案者支付法律费用,或为涉案者的服务支付酬劳。当局指出,这些限制令将继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