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3日讯)台湾一名优步(Uber)司机前往一间KTV载客,抵达后发现叫车的是一名喝醉、打扮清凉的女子。司机见状起色心,便直接驶往一家汽车宾馆性侵女子。桃园地院今日一审判他7年4个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据了解,案件发生于去年8月15日的凌晨,35岁的Uber陈姓驾驶开著登记在太太名下的车子,到林森北路钱柜KTV搭载客。抵达后看见乘客是名穿细肩带、短裙,喝得醉茫茫的23岁女大生。
女大生表示要去西门町星据点KTV续摊,陈男开到目的地后,发现女大生因酒醉叫不醒。陈男见状心中起了歹念,将车开到桃园市龟山区某汽车宾馆性侵得逞。
过程中女子因疼痛惊醒,以手推开陈男并躲到床边反抗,陈男竟将她拖回床上霸王硬上弓,事后还把女方丢在宾馆独自离去。据悉,这是台湾首宗Uber司机涉性侵案。
事后女大生报警,警方根据叫车纪录和Uber派车通知,查出是陈男作案。警员找上陈男时,他原本还否认犯案,警员逐一出示搜证资料后,才坦承犯案。
桃园地院今日审理后认为,陈男利用女大生酒醉无法抗拒的情况下侵犯,且无视对方反抗,造成女大生心理创伤,审酌他已与女大生以70万元(约10万令吉)达成和解并赔偿完毕,被害人也当庭表示愿意原谅,因此判刑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