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4日讯)香港著名武侠小说家金庸控告中国幻想文学作家江南的著作“此间的少年”侵权,要求赔偿人民币500万元(约308万令吉)。
综合《南方都市报》及新浪微博的报导,本名查良镛的金庸于10月11日向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递交状书,控告江南(本名杨治)及相关出版公司侵权。
公开道歉
《南方都市报》的报导表示,今年93岁的金庸要求江南立即停止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以及公开道歉。
金庸同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
据报导,“此间的少年”是江南的第一部作品,用武侠人物的视角记录著自己的青春;著作最初在网络发表,讲述在汴京大学,乔峰、郭靖、令狐冲等大侠们的校园故事。
报导表示,江南周日接受《华西都市报》采访时,不否认“此间的少年”借用了金庸小说中的人物名,但当时觉得这是校园小说,并不是武侠。
他说,曾谘询过律师的意见,律师说没事才出版的。对于被金庸起诉侵权,江南表示“摸不著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