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14日讯)在中国接受肾移植,回国治疗被拒,日本静冈县一名66岁男子提出诉讼,要求滨松医科大学支付约190万日元(约7万6569令吉)作为精神损失赔偿。
《共同社》周五报导,该男子于2015年1月前往中国接受肾移植。同年4月前往滨松医院就诊,希望进行后续治疗。该男子告知医生曾在中国接受手术,之后被院方要求前往其他医院,理由是“内部规定不为在海外移植的患者进行诊疗”。
据相关人士介绍,每年有几十名在海外接受移植日本患者遇到相同拒诊情况,但提起诉讼尚属首次。也有专家就各地拒诊的理由指出,有些院方误认为“为这些患者诊疗将受到处罚”。
厚生劳动省鼓励在国内移植,但并未就赴海外移植的患者回国后的治疗做出明确规定,故“没有相关法令,由各院自行判断”。
该男子就起诉理由解释说:“希望能让人们了解被拒诊患者的不安。”滨松医大接受采访时说,“诉讼阶段不予置评”。据悉,该男子是去年7月24日提起诉讼。
另据大学方面介绍,医院并未拒绝原告所有诊疗,而是对其进行了检查。校方还反驳称,禁止买卖器官的国际学会发布《伊斯坦布尔宣言》后,医院制订了相关内部规定,“如果为其治疗将违反宣言”。
上述宣言由国际移植学会于2008年5月发布,谴责富裕国家患者赴海外移植贫困人群或死刑犯器官的现象。宣言要求各国禁止器官买卖,日本移植学会也据此制定了指导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