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讯)35岁恶父3年内多次虐打4名亲生骨肉,包括当时仅有5个月大的女儿,法官斥责这名恶父的行为令人难以置,施加在孩子身上的伤势、心理创伤和情绪创伤,将在孩子心灵留下阴影,判处被告入狱3年。
35岁的被告上个月承认10项控状,包括行为鲁莽危害他人安全、蓄意重伤、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和防止骚扰法令等。承审法官马修约瑟昨日判他坐牢3年。
最小仅5个月大
被告是送货员,育有4男一女,年龄介于8个月至11岁。他在2014年2月起至2016年4月间犯案,3年内多次虐打4名亲生骨肉,包括长子(9岁)、次子(7岁)、三儿子(6岁)和仅5个月大的女儿。
被告不但单脚倒挂5个月大女儿,尝试拳打女儿肚子,并对儿子拳打脚踢、踩肚、甚至踩裂儿子手腕,犹如酷刑施虐,遭揭发后被控上法庭。为保护孩童的身份,媒体不得报导孩童或被告的名字。
法官下判时斥责被告说,被告本应照顾和关爱孩子,并引导他们,但却长时间虐待自己的骨肉,折磨孩子,成为孩子的梦魇,令人难以置信为人父母者会这样对待孩子。
法官表示,根据儿童心理诊疗所的报告,被告施加在孩子身上的伤势、心理创伤和情绪创伤,将在他们心灵留下阴影。
“被告通过律师求情,称自己很后悔,并且感到难过,还说以后不会再犯。尽管如此,被告却不肯寻求援助,克服自己的坏脾气。我同意控方的说法,案件涉及脆弱的孩童,会引起公众担忧,被告必须受到严惩。”
法官强调,对人使用暴力是野蛮的行为,而暴力虐待孩童更为严重,必须严惩。当使用暴力者是父母,基于公众利益,必须判处阻慑性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