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日讯)由中国公安部批复、旨在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和全省创新发展的16条出入境措施,周一正式生效实施,其中外籍华人因享多重利好,成为最大的受益群体,包括外籍华人办理在华永久居留和申请签证、居留证件,将享特殊优惠和特殊通道。
香港《文汇报》报导,由于广东是中国最大的华人华侨原籍地,此次批复政策有专门针对海外华人的人才引进、探亲、商务洽谈的优惠条件。根据新政,外籍华人在广东自贸区申请永久居留,将取消单位类别和职务级别限制。同时,原籍或出生在广东的外籍华人,在探亲、商务洽谈、科教文卫交流相应证明或担保,可获签发5年多次出入境签证。
16条中有3条专门针对华人华侨,两条在全省自贸区施行,一条在全省通行。在申请永久居留方面,根据新政,周一(1日)起,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在广东自贸区企业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申请居留降门槛
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郑东表示,此前,此类华人申请在华永久居留,须为高新技术等四类企业、重点高校、七类科研机构服务才可申请,且必须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具有副教授等以上职称;同时,在华停留时间累计不少于3年。新政出台后,上述单位类别和职务级别限制全部取消,居住时限也大大放宽。
在申请签证和居留证件方面,在自贸区内创业的外籍华人,不受60岁年龄限制,凭借工作许可证和雇主担保函件,可直接申请5年有效工作类居留许可,也可凭创业计划直接申请5年有效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而此前须持有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且规定60岁以上不能在华就业。
根据新政,在粤出生或原户籍为广东的外籍华人,凭探望亲属、商务洽谈、科教文卫交流及处理私人事务的相应证明或担保,可签发5年内(原政策只允许1年)多次出入境有效签证;需长期居留的,可按规定签5年内居留许可,而旧政策只签发3年。
广州出入境政策部分内容:
1. 简化广东自贸区认定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手续,加快审批进程;
2. 对在广东自贸区创新创业团队的外籍成员和自贸区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试点实施永久居留积分评估制;
3. 支持外籍青年学生来广东自贸区创新创业;
4. 为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实施便利政策,为申请签证和居留证件的外籍华人提供特殊通道;
5. 降低在广东自贸区投资人员申请永久居留投资标准;
6. 允许工资收入和纳税达到规定标准的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
7. 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畅通从就业居留向永久居留资格的转换机制;
8. 允许外国留学生在中国高等院校毕业后进行创新创业活动;
9. 允许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聘雇外籍家政服务人员;
10. 支持广东省向国务院申请实施部分国家人员144小时过境免签并实现广东陆、海、空港口岸过境免签政策联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