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讯)4名孟加拉籍客工因参与“孟加拉伊斯兰国”,被控触犯2002年通过恐怖主义(取缔资金)法令,今日被判坐牢24个月至60个月不等。
4 名被告分别是该组织头目拉赫曼米赞诺(31岁)、米亚赫鲁贝尔(26岁)、莫哈末贾巴(31岁)及苏海尔豪拉达尔(29岁)。他们今年4月在内部安全法令 下被拘留,与另两名被拘留的扎曼道拉特(34岁)和玛蒙立科特阿里(29岁)是在今年5月27日被控,成为国会在2002年通过恐怖主义(取缔资金)法令 以来,首6名被控的嫌犯。
其中,米亚赫鲁贝尔和莫哈末贾巴也被控拥有资助恐怖活动的资金。
他们面对的控状,每项可判罚款最高50万新元(约150万令吉),或坐牢最长10年,或两者兼施。
内安局在去年底捣毁一个由27名孟加拉人组成的伊斯兰教圣战恐怖细胞组织后,今年4月再捣毁由8名客工组成的“孟加拉伊斯兰国”(简称ISB)。
上述6名被告在组织里有明确职务,拉赫曼米赞诺是头目,马蒙立科特阿里为副头目。米亚赫鲁贝尔负责财务、莫哈末贾巴负责宣传、苏海尔豪拉达尔负责战斗,扎曼道拉特则负责安全事务。
案情显示,喜好伊国组织的拉赫曼米赞诺,去年在孟加拉被激进化后,来到新加坡工作。他从今年2月至3月通过数次的聚会,游说数名同乡加入,并讨论“发动武装圣战”,计划回孟加拉时找寻和杀害非信徒。
他们也讨论发起筹款活动,以便购买食物和武器,并愿意贡献部分薪金资助恐怖活动。
身为领导的拉赫曼米赞诺承认从2月28日至3月27日,直接邀请“孟加拉伊斯兰国”组织成员提供资金,以便在孟加拉展开恐袭。
此案另两名成员扎曼道拉特和马蒙立科特阿里否认有罪,两人的案件还在审前会议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