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日讯)中国每年都有不少市民因地区政府及法院处事不公,而上访北京。为了彰显“依法治国”,中国政府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当中列明各级政府不得借维稳,暗示法院不受理行政案件。
据报导,《意见》指出,内地行政机关消极对待行政应诉、干预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更是常有发生,遂提出10条意见以加强及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当中包括行政机关不得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
《意见》规定要求行政机关不得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名义,明示或暗示人民法院不受理依法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或者对依法应当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行政案件,不判决行政机关败诉。
另外,行政机关要积极出庭应诉,不能只派代表律师出庭。若未能出庭应讯,可改由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