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24日讯)英国选择离开欧盟,将必须与欧盟谈判,整个脱欧程序可能长达两年。
港台媒体报导,根据《欧盟条约》第50项条款,欧盟成员国若要离开欧盟,须通知欧洲理事会并得到准许,两年缓冲期过后便可正式离开欧盟。
英国在这段时间内,与其余27个欧盟成员国,商讨离开欧盟、和欧盟新关系的协议。欧洲议会同意协议后,只要欧洲理事会大多数批准便生效。
若果英国于两年内未能与欧盟各国达成共识,最终仍可离开欧盟,但英国可能会面对欧盟各种严苛的政策,利益或因而严重受损。英国可要求延长缓冲期,以便继续相讨协议,但前提是须得到全体欧盟成员国的首肯。
欧洲议会主席舒尔兹周五表示,他希望英国脱欧的决定不致在欧盟扩散,“这将产生种种后果,我不认为其他国家会被鼓动来追随这条危险道路。”
舒尔兹表示,他预期英国首相卡梅伦会在28日的欧洲议会特别会议中发言,且很快就会针对英国脱欧进行谈判。
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在比利时布鲁塞尔表示,“今天谨代表27国领袖,我可以说我们决心维持27国的团结。”他说:“这是历史性一刻,但肯定的是,这不是做出歇斯底里反应的时刻。”
图斯克早前表示,若英国脱欧,或要花上7年时间去跟欧盟商讨两者的关系。他以婚姻比喻脱欧公投,“每一个家庭都知道,离婚对所有人都是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