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讯)身型和低沉的声音如同男性的被告自称,自己是“困在女儿身的男人”,因此想方设法隐瞒身份,还成功与两名女子组织家庭。
被告从小就强烈渴望成为男性,念中学时,她要变性,但母亲因为宗教理由不答应,使她很沮丧,甚至自残以舒缓情绪。
被告不断服食荷尔蒙药物,20岁停经,开始长期戴著假阳具,在外只用男厕。
她后来结交第一个女友。2001年,女友跟另一男人有了关系而怀孕,以为孩子是被告的,通知被告。被告认为这是天大的好消息,既可以顺水推舟组织家庭,又可以继续隐藏身份。
她利用假护照,带女友到印尼结婚,两人的“女儿”如今已13岁,被告过后又爱上另一女子,2008年到印尼注册结婚。
她称根据印尼的巴塔克(Batak)文化,“阳具”不能被人看到和触摸,两个妻子因此从没看过。
被告的两名“妻子”昨日出庭旁听。根据法律,被告与她们同性,婚姻因此无效。
被告代表律师苏妲奈尔闻判后,以“欣喜若狂”来形容她和被告的心情,
“这出乎意料。被告如释重负,但还是对她所做的感到很抱歉。”
苏妲奈尔透露,被告完成刑期,就会进行变性手术;一旦取得受承认的男性性别,再与妻子正式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