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傍晚5时25分)
(新加坡20日讯)城市丰收教会案今日下判,创会牧师康希遭判处8年监禁。
国家法院首席法官施奇恩今日下午3时许,对断断续续审理了两年半的城市丰收教会一案做出判决。
6名被告各面对不同刑期,该教会牧师陈一平(43岁)被判5年半监禁,教会前投资经理周英汉(55岁)被判6年监禁,教会前财务经理黄玉音(38岁)则被判5年,教会时任管委会成员林岭恒(47岁)被判3年,教会财务经理陈绍云(39岁)被判21个月。6名被告将于明年1月11日起开始服刑
施奇恩说,康希是城市丰收教会的精神领袖,也是案件中的跨界项目的主导者,因此是被告中罪责最重的。
“刑罚须达到一定的阻吓作用,但也不能过重。此外,被告没有将钱款用于个人利益,也没有给教会造成损失,这也是判刑考量。”
6名被告各面对3至10项控状,上月21日被判全部罪名成立。
控方促请法官判康希、陈一平、教会前投资经理周英汉和教会前财务经理黄玉音各11至12年监禁。对于财务经理陈绍云和管委会成员的林岭恒,控方则促请法官分别判5至6年,以及8至9年。
要求开学后服刑
康希等被告的代表律师今早陈词时指出,本案虽然涉及金额巨大,但不应只因此而加重刑罚,并吁请法官减轻判刑。
康希和陈一平的代表律师也呈堂大量信徒和当事人亲友等人的求情信,当中多人感念两名牧师对他们的恩德,请求法官轻判。
所有被告的律师要求法官,让他们在学校开学后才开始服刑。法官同意让他们在明年1月11日开始服刑,继续让他们保释在外。不过一些被告在考虑上诉。
控方强调,这是新加坡有史以来涉及最大金额的善款失信案,引发公众不安。被告是有预谋地进行,使用复杂手段,而且还“利用更加狡猾的欺骗手法,企图蒙骗过关”。控方说,失信善款的行为必须受到严惩。
“本案涉及金额高达2400万(约7272万令吉),被告先是通过教会认购唱片制作公司XtronProductions的1300万新元(约3939万令吉)债券,以及会员哈纳菲的玻璃制品厂TheFirstNationalGlassware(简称Firna)1100万新元(约3333万令吉)债券集资,来应付何耀珊的高额制作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