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1日讯)去年轰动一时的香港《明报》前总编辑、世华网络营运总裁刘进图遭人砍伤案,首被告叶剑华及次被告黄志华意图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成,周五分别被判入狱19年。其馀盗窃罪名分别判囚6个月及12个月,所有判刑同期执行。
法官下午听取求情后指出,被告凶残的对待记者,虽然没有证据显示袭击与其工作有关,但记者与一般人一样,须受法律保障。法官又指香港幸好有新闻自由,媒体是为低下阶层及受不公平对待的大众发声,应受保障。
基于案情严重,法官指绝对要判处阻吓性刑罚,加上两人没有悔意、精密犯案,是对香港法治严重挑战,判两人入狱19年。
法官在判刑时指出,刘进图受人尊敬,没有证据与人结怨,任职《明报》,为人文静,也没有财务问题,生活规律。而两被告事前获聘各以10万港币(5万3700令吉)袭击事主,旨在“教训”事主。
法官形容,刘进图受伤后致电999求助,伤势严重,须留院多月,出院后每周要接受3次、每次3小时的物理治疗,刘的康复是因其个人意志,但此生都得负伤。
而被告在光天化日下街头行凶,为钱冷血犯案,事后还神情轻松的买鞋,令人感到恐怖。
案情指,首被告叶剑华去年农历新年前,向次被告黄志华表示接到命令,要伤害刘进图,邀他一同作案。策划约一个月,在2月26日,两被告监视刘进图从九龙塘寓所出发,再到西湾河埋伏。黄趁刘进图下车时,用牛肉刀斩伤背部和双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