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日讯)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周三表决通过新颁布的《国家安全法》,并首次将香港及澳门纳入范围内。
人大常委当天早上以154票赞成、1票弃权、无人反对下通过国安法,法案从即日起生效。
国安法将每年4月15日订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其中两条条文分别提及中国主权与领土完整不容分割,港澳与台湾都有义务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及领土完整,以及港澳特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法案涉及范围除了防范、制止和惩治叛国、分裂国家、煽动颠覆政权和泄露国家机密等行为外,亦提及边防、海陆空、金融和经济体制、粮食安全、能源及网状讯息安全及宗教等范畴,亦包括太空领域、国际海底区域及极地。
香港政府当天发表声明,表示有关法律不在香港实施。
声明指,港府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这个责任是按照《基本法》第23条的规定,通过本地立法履行。但本届政府没有有计划就第23条立法。
《基本法》第23条规定,特区政府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和颠覆中央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以及禁止国外政治组织在港活动等。港府曾于2003年为23条立法,但引发50万人游行反对,港府最后暂停立法。
港区人大代表吴秋北较早前建议,港府应考虑引入中国的国安法,引发社会争论,民主派担懮将破坏香港的高度自治权,打压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