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10日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6比3裁定,美国国会在2002年订立准许在耶路撒冷出生的美国公民,可申请在护照上标示在以色列出生的条例,是僭越美国总统的外交权力。
这宗诉讼要由拥有美国公民身分的日沃托夫斯基夫妇于2002年,在耶路撒冷诞下儿子梅纳凯姆说起。他们为儿子申办护照时,引用美国国会2002年一项法例,要求在护照上标明梅纳凯姆的出生地是以色列,而非过去规定般,只可以写上耶路撒冷。
美国政府虽然是以色列盟友,但美国一直以来不承认有国家拥有耶路撒冷主权。即使以色列将首都定在耶路撒冷,美国大使馆只是设在特拉维夫,以免希望将首都定在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人失望,影响推动中东和平进程。
日沃托夫斯基夫妇与美国政府争拗儿子出生地如何标明,官司进行十多年,最终案件争议至联邦最高法院,终于在周一有裁判。
9名大法官以6比3,裁定美国国会制定的法例,是僭越美国宪法赋予总统在外交事务上承认外国政府的权力。护照出生地如何标示,正是这种权力的体现。
法官承认耶路撒冷主权问题,是美国外交政策最敏感的题目,但强调在承认主权上,必须由总统而非国会决定。
日沃托夫斯基夫妇输掉官司,对裁决表示失望。以色列内阁官员重申,耶路撒冷永远是以色列首都。巴勒斯坦官员则表示,此次裁定证明以色列是非法占领东耶路撒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