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24日讯)美国一个陪审团周一要求巴勒斯坦当局支付2亿1800万美元(7亿9051万令吉),赔偿2002年至2004年间,在以色列6起攻击案遇害的美国受害者家庭。以色列称许判决,称此为受害者的“道德胜利”。
台湾中央社报导,纽约法庭经过一天讨论后,陪审团认定巴勒斯坦自治政府(PA)与巴勒斯坦解放组织(PLO)要为25项控罪负责,理当赔偿。
2002年至2004年间,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以及艾格撒敢死队(Al-Aqsa Martyrs' Brigades)在以色列发动6起攻击,共造成33死、390多人受伤,而后11个原告家庭在联邦法院提诉,控告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与巴勒斯坦解放组织。
原告对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与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施压,要他们为支持这些攻击负责。
但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的律师上周坚称,那些在以色列发动的攻击“疯狂且可怕”,且都为自主犯下,不该由巴勒斯坦自治政府负责。
两造将提上诉
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与巴勒斯坦解放组织都表示将提上诉。目前不清楚受害者家属能否收到赔偿金。
不过以色列外交部长利伯曼称许美国判决,他说:“这项判决对以色列与恐怖主义受害者而言,绝对是道德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