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430”暴恐袭击案被告人艾合麦提热西提、吐尔松阿木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牙力坤阿木提等3名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恐怖组织罪判处被告人伊斯玛依力玉苏普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宣判“522”暴恐袭击案阿卜力孜达伍提、努尔艾合麦提阿卜力皮孜等6名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肉孜麦麦提吾布力艾山等2名被告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木海买提依比热合木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恐怖组织罪判处阿布迪力米提麦合木提等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14年4月30日晚间7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火车南站发生暴力恐怖袭击案件,暴徒在乌鲁木齐市火车南站出站口接人处持刀砍杀群众,同时引爆爆炸装置,造成其中一名民众,2名暴徒死亡,79人受伤,其中4人重伤。
2014年5月22日7时50分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早市发生爆炸案。案件共造成39名无辜群众遇难,94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