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女星陈美凤,年轻时生活困苦,直到进入演艺圈,生活才有所改善。她日前在社交平台透露自己与儿时寄住的家庭仍有联系,并分享了当年的辛苦回忆,感慨道:“有这段过程,才有现在的我。”
陈美凤提到,她在国中时,因为养父母离婚,自己的抚养权归给养父,她有一段时间被寄放在别人家。当时,她寄住在一位叫陈金銮的姐姐家,并与对方住在同一房间。她回忆道:“有一次可能吵到姐姐了,她转身问我怎么哭了,我直接说想妈妈。”
多年过去,寄住家庭的姐姐仍然关心著陈美凤,还送来苹果。陈美凤感激地说:“感谢有这段的过程,才有现在的我,自律、同理心和察言观色。”
据《ETtoday星光云》报导,陈美凤在七个月大时就被邻居收养,并随养父改姓为陈。养父母离婚后,她被送回原生家庭一段时间,后来才跟随养母生活,靠摆摊卖面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