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艺人大S(徐熙媛)与前夫汪小菲为了离婚协议费用,以及大S再婚等事情,2年多前隔空交火。汪小菲还为了自清曾在微博公开2人离婚协议书,却未隐匿大S的个人银行帐户、住家地址等私人资料,大S控告汪小菲涉嫌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台北地检署今日(24日)侦结起诉汪小菲。另外,汪小菲曾从2人过去共同住处搬走4福高价画作,也被大S控告是为了避免抚养金债务的毁损债权行为,但台北地检署24日最终以无犯意等理由处分不起诉。
据台媒报导,根据检察官调查,汪小菲和大S于2021年11月12日,在台北地院作成调解笔录,汪小菲到2038年3月为止,每3个月要支付300万元新台币(约45.3万令吉)的抚养费给大S,也就是每个月扶养费100万元新台币(约15.1万令吉)。
后来大S认为汪小菲没有依照协议付钱,还找司机到2人先前在信义区住处,把4幅高价值画作艺术品搬到S Hotel酒店内,委由他人协助隐匿财产,导致大S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后,找不到这批画作查封,因此控告汪小菲涉嫌损害债权。
汪小菲解释,这些画不属于婚内财产,一开始会从香港寄到信义区豪宅,是为了避免被偷走,因大S宣布再婚前一周,要求他再签订离婚协议的补充协议,他不能再踏进豪宅。签完一周后,汪小菲从媒体得知,大S宣布再婚,因此请司机去帮忙拿些部分东西,汪小菲强调,这4幅画作本来就不是协议内容,目前存放在私人仓库中。
检察官认为,大S也知道汪小菲管理财产的方式就是购买高额艺术品,大S也能透过共同司机得知画作下落,且能确定画作还在台湾,客观上无法确认汪小菲有处分或隐匿画作的犯行。
从汪小菲与司机的对话内容显示,汪小菲主要是请司机协助,把私人物品寄回北京,画作则不用寄回,显然主观上也没有犯意。
此外在原本的离婚协议中,大S在信义区豪宅要保留独立房间,让汪小菲来台探视子女时使用,后来大S决定不再提供汪小菲独立房间,汪小菲得知是因为大S再婚,就司机帮忙搬走个人物品及贵重财产,是对个人财产所有权的正当行使。
检察官调查,汪小菲的S Hotel酒店公司资本额3亿元新台币(约4529.6万令吉),汪小菲从签订离婚协议起,到2023年8月为止,已经支付大S约4511万馀元新台币(约681.1万令吉),后来大S声请法院强制执行金额2717馀万元新台币(约410.2万令吉),法官执行2217馀万元新台币(约334.7万令吉),相较之下,汪小菲现有财力充裕,即使处分4幅画作,也不会影响到大S握有的债权,难认汪小菲要毁损大S债权的犯意,因此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