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艺人炎亚纶去年卷入性丑闻风波,被依《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起诉,去年法院首开庭,双方谈和解,尚未有结果。炎亚纶以今年1月有海外工作邀约,维持生计、积攒和解及公益基金向法院申请撤销限制出境、出海,更请法院发函到外交部准予换发护照,被裁定驳回,理由曝光!
据台媒ETtoday报导,炎亚纶申请理由指出,全案经起诉并由法院审理中,且无他国国籍,现有固定住居所,生活重心在台湾,虽因工作需求常有出境必要,也会在工作完成后立刻入境返台湾,难认还有逃亡可能,且全配合侦查态度,应认限制出境、出海原因已消灭。
再来,炎亚纶今年1月接获海外工作邀约,为使其出境工作以维持生计及积攒和解、公益基金,请法院撤销限制出境、出海处分;纵认认仍有限制出境、出海必要,请法院发函外交部准予换发护照等。
法院认尚未辩论终结,炎亚纶仍有亲自到庭接受审判必要,炎亚纶为台湾知名艺人,自称受邀到国外工作,可见其有一定能力及管道可于国外发展或长期停留,并有在国外生活资力。法院指若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处分,其出境后可能滞留不归,以致将来难以进行审判或执行程序,因此限制他出境、出海原因仍然存在。
台湾合议庭衡酌本案情节,炎亚纶虽受限制出境、出海处分,实并不影响在台湾继续工作及生活权利。
至于炎亚纶申请意旨请法院发函外交部准予换发护照,经查,如炎亚纶认当地外交部不准予换发护照的行政处分违法,应循诉愿法提起诉愿,及依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以为救济,尚非法院管辖范畴,故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