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30日讯)台湾前童星王欣逸2016年为帮朋友出气,和同伙林泓嵘拿西瓜刀、球棒痛殴曲姓少年致死,判刑17年,因王逃亡且未上诉已确定。对此,台湾高等检察署除了将其通缉外,更在网络上公布了王欣逸的“通缉正面照片”及通缉资料,显示他于2021年8月25日遭到通缉,案由是“妨害自由、杀人”。
前童星王欣逸7岁就入行,演出不少大爱剧场,之后接演多部偶像剧饰演许多男星童年,2003年靠著《海豚湾恋人》中的童年“达达”走红,3秒落泪的精湛演技深入人心,更以13岁低龄入围金钟奖,未料长大后竟加入帮派。
王欣逸与陈姓女子是朋友关系,2016年一起寻仇拼“输赢”,把当时14岁的曲姓少年在短短20秒内,密集、猛力持械攻击,造成对方背部有2处10公分以上深处撕裂伤,大量气血胸、颅骨骨折并颅内出血、腹腔内大量出血等伤害。
曲姓少年在同日夜间10时37分送医,到院前呼吸心跳即已停止,虽经紧急救治恢复生命现象,仍始终处于重度昏迷状态,最终因中枢神经性休克与呼吸性休克,隔年1月14日死亡。
王欣逸2020年遭台湾“高等法院”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对少年犯杀人罪判刑17年,因王逃亡且未上诉已确定,王遭通缉中。高检署官网上也公布了王欣逸的“通缉正面照片”及通缉资料,显示他于2021年8月25日遭到通缉,案由是“妨害自由、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