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3日讯)香港一代巨星梅艳芳传记电影《梅艳芳》,在上个月起陆续在各国上映,勾起许多人的回忆。然而,她的大哥梅启明却入禀高院,控告制作电影的电影公司“安乐影片”,侵犯了其持有的“梅艳芳”商标,消息一出即引起一片哗然。
其实,梅艳芳和梅启明之间的兄妹恩怨情仇,无论是她生前到病逝后,亦或是至今依然是大家的话题。她过去受访时提及,本身和姐姐梅爱芳比较多话题聊,而和母亲则是不会直接沟通,姐姐更担任起妹妹和妈妈的桥梁。
一直到姐姐患癌离世,妈妈才成为梅艳芳与哥哥沟通的桥梁,“从妈妈口中才得知哥哥的消息!”梅艳芳也坦诚,和家人的缘分薄,虽然对母亲是有义务和必须去照顾,但其他兄弟姐妹自己则是不便做得太多,“大家有一对手,一对脚,何解我所做的要Over(超过)那么多?负起家庭担子的责任不应以赚钱多少来衡量!”
她还表示,家里已经不用他们照顾与操心,自己和哥哥之间的事也不便多说什么,“算啦!都已过去,但我的肩膊负荷已很重,所以我真的好累!”
外界有传梅启明生活挥霍,坊间还指他透过母亲要梅艳芳拿钱给他,但在妹妹病逝后,他受访时强调没有做过对不起或惹对方不开心的事,直言“是她欠我太多。不是我欠她太多!”针对外界盛传他和梅艳芳借钱做生意,结果亏损几百万的事,他也回应称整个都是谣言。
他解释,本身是有向梅艳芳借了30万元在元朗进行狗场生意,但之后便远赴美国发展,生意交由母亲打理。结果母亲搞得一团乱,最终亏了钱,“但阿梅(梅艳芳)没埋怨,但外面人却造谣说我亏了她的钱!”而当年外界普遍的说法是,梅启明借了梅艳芳200万元用来开公司,但是最后公司9成的资金却不知去向。
梅艳芳离世前立下遗嘱及信托基金,将自己两处物业赠予好友刘培基,预留逾百万元给4名外甥及侄女作教育经费。剩馀遗产委托信托有限公司管理,每月支付给母亲覃美金约7万元为生活费直至母亲去世。可梅妈对梅艳芳的遗产分配表示质疑,此后在梅启明陪伴下,执着地打起了争产官司,后经法庭改判虽然每月可获生活费12万元,但梅妈多次被追讨争产案的律师费,加上支付管理遗产 信托人等费用,遗产现金已所馀无几。
而她先后控告遗嘱执行人、主诊医生、遗产受益人等,结果也都以败诉告终。2004年到2011年的7年多来,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多次抗诉,屡告屡败。2011年5月10日,高院下达终审判决书,梅妈在此败诉,同年7月18日梅妈对梅艳芳的“遗产案”在终审法院终极败诉仍不服气,在中环一间银行总行前拉上横额抗议,以示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