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1日讯)杨明(原名林明乐)去年8月发生交通意外,被控“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作酒精测试”、“不小心驾驶”及“车窗玻璃光度不足”。早前“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作化验”罪名不成立,重申“不小心驾驶”及“车窗玻璃光度不足”维持原判,今日案件续审两项控罪,杨明与女友庄思明十指紧扣到法庭,杨明在庭上等候期间,不时低头双手紧握,以及搓手;庄思明也一直紧握住自己的双手,更数次饮泣,要用纸巾拭泪。
在法庭上,杨明承认“不小心驾驶”及“车窗玻璃光度不足”两项控罪,惟开庭不到5分钟,辩方律师指出案情文件有误,裁判官宣布再休庭。直至1时15分再开庭,辩方大律师代表杨明求情,指他出身基层家庭,是家中经济支柱,父亲曾做心脏搭桥手术,治疗时需要他接送。
而该事件对他的形象、工作受到影响,深刻感受到错误,对自己以及家人的影响,亦有深刻反省该如何自处。
另外,也提出杨明过往曾作出过不少善举,显示他的善心行为,对事件有深刻反醒及教训,庄思明听到求情时亦当场落泪,要用纸巾抺眼泪,杨明则紧张到手发抖。
辩方律师指出本案无任何人受伤,也引述多个案例希望法官判决被告社会服务令加罚款,期间庄思明一直在饮泣落泪。
辩方恳请法官仔细考虑判决非监禁式的刑罚,裁判官指需时考虑判刑,案件押后到11月4日下午2时半判刑,杨明继续获准保释,保释条件包括现金5000港币(约2700令吉)、不得离开香港、逢星期三到山顶警署报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