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马大新青年批评,吉兰丹州议通过的《娱乐和及娱乐场所管制法案》及即将提呈的《吉兰丹伊刑法修正案》,是对大马性少数自由和法治精神的剥削。
马大新青年发文告指出,《娱乐和与娱乐场所管制法案》中,支持或正常化性少数群体,破坏种族和谐和团结,侮辱宗教,以及男女之间没有边界的行为,都将被视为违法。
“此外丹州政府也计划于明年提呈《吉兰丹伊刑法修正案》,主要涉及此前被联邦法院判定无效的16个条文的修改与调整。”
马大新青年强烈谴责这两项法案的提呈,若这两个法案被通过,无疑是对大马性少数自由和法治精神的剥削。
该组织认为,《娱乐场所管制法案》严重剥削了性少数群体的基本权益,进一步压缩少数群体的生活空间。
“性少数群体不只不该被公权力歧视,个人的基本权益必须受到法律保障,然而现实却是大相迳庭。丹州政府所提的这项法案除了打压性少数群体之外,对非伊斯兰教徒也是一种剥削。”
该组织补充,这项法案允许丹州州政府制定并执行以伊斯兰教义为基础的规则,以规范娱乐场所及相关事宜的执照发放和管理。
“换而言之,只要不符合伊斯兰教教义的娱乐场所,都有可能会拿不到相关的执照。这根本就是在打压丹州非伊斯兰教徒消遣娱乐的权力与自由。”
马大新青年也强烈批评《吉兰丹伊刑法修正案》,认为此修正案违背法治精神且不尊重联邦宪法。
“联邦宪法第四条阐明了联邦宪法是马来西亚的最高法律。在今年2月,联邦法院以东姑麦蒙为首的联邦法院九司也以多数判,决裁定了吉兰丹州议会的16个条文僭越了联邦宪法第9附表的第二列表所赋予的州权力。”
“无论是从联邦宪法或联邦法院判决来看,丹州议会都不被容许再度实行已被判无效且越权的16条条文,因为这些条文所制定的事项根本不在州议会的立法范围之内。然而丹州政府如今想要重新实施该16个条文,显示了丹州政府丝毫不会把联邦宪法放在眼里,是对大马法治的一大藐视。”
对此,该组织呼吁丹州议会,取消该法案的提呈。若法案一旦落实,新青年也促请吉兰丹市民,如聂依琳般挺身而出,进行司法审核以捍卫法治。
“这两项法案的起草无疑从侧面反映了保守主义的抬头在伊斯兰党统治的州属已愈加严重,甚至开始往极权主义迈进。即便如此,我们也不应该放弃继续塑造一个尊重各群体声音的多元、开明以及包容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