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26日讯)吉兰丹州议会今日通过了《2024年吉兰丹娱乐和娱乐场所管制法案》,以取代《1998年娱乐和娱乐场所管制法令》。
新法案由州地方政府、住房、卫生与环境委员会主席希尔米在州议会上提出。
法案经多位州议员辩论后,由希尔米及吉兰丹副州务大臣拿督莫哈末法兹里总结,并在副议长拿督莫哈末法里德的主持下进行二读及三读,最终全票通过。
希尔米表示,新制定的法案考虑到时代变化,旨在确保法律不再有任何漏洞并能更有效地实施,同时继续秉承伊斯兰的娱乐价值观,符合伊斯兰发展方针。
“《1998年吉兰丹娱乐和娱乐场所管制法令》于1998年11月通过,以取代1955年的《电影院及娱乐场所条例》(吉兰丹),后者已被废除。该法令在1999年6月10日宪报发布后,于同年6月15日正式生效。”
他补充,自该法令实施以来,已有26年未作任何修订,而随著时代的变化,在执行中面临难题。
因此,他说,州政府决定制定新法案,以解决现有问题并优化管理流程,新法案的起草符合赋予地方当局更多权限。
希尔米指出,《2024年吉兰丹娱乐和娱乐场所管制法案》共包含6部分,涵盖48个条文及一个附表。
“为确保娱乐活动符合伊斯兰教义并有效管理娱乐场所及相关事宜,制定一部以伊斯兰教法为基础的州级法律非常重要。”
他强调,娱乐本身是人类天性所喜爱的,因为它结合了语言之美、文化之独特与艺术之魅力,能够激发积极的情感。
但是,他说,州政府有责任保护当地的艺术和文化遗产,使其不被时代淘汰,同时也要确保本地艺术产业工作者的生计得以维持。
“我们将努力确保符合伊斯兰教义的娱乐活动能够在吉兰丹开展,为地方艺术与文化的发展注入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