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吉兰丹州政府强调,从未禁止电影院在丹州开设。然而,影院经营者必须遵守相关严格的条件,包括在放映期间保持亮灯,以防止不良行为发生。
掌管伊斯兰发展、宣传、宣传和区域联络事务的吉兰丹行政议员阿斯里指出,丹州影院的问题已久,州政府曾多次对此做出解释。
根据《马来西亚前锋报》的报导,阿斯里表示,州政府在相关通告中还强调了另一项条件,即放映时间必须避开祈祷时间,尤其是傍晚和夜晚祈祷的时间段,因为两次祈祷之间的间隔很短。
他称,事实上,想要在吉兰丹开设电影院的公司并非因为州政府的禁令,而是由于难以满足这些严格条件。
他说,几家公司确实表达了对在吉兰丹开设影院的兴趣,但都因无法满足规定的条件而遇到困难。
阿斯里补充,无论如何,州政府仍想要为放映电影的制片人,提供了一个替代方案。
“我们的替代方案是提供一个大型宽敞的大厅进行电影放映,正如之前由导演Sabri Yunus执导的电影《Duan Nago Bogho》的预映时所做的那样。”
他还表示,州政府积极鼓励与历史、重要人物和文化遗产相关的表演,以展示吉兰丹的独特身份和文化特色,只要符合伊斯兰教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