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吉兰丹《2019年伊刑法》今日正式实行,额外新增24项罪名,其中纹身或整形、赌博、不孝顺父母以及参与同性恋活动等,通通有罪!
新增的24项刑法包括巫术、虚假指控、试图脱教、扭曲伊斯兰教义、对斋戒月不敬、破坏宗教场所、与尸体发生性行为、与非人类性交、纹身或整形、扰乱家庭、妨碍夫妻生活、游说穆斯林离家、说出破坏和谐的话语、断绝亲属关系、不孝顺父母、沉迷妄想、赌博、私吞孤儿遗产、滥用清真标志、违反伊斯兰教义、不诚实营商、私通和性虐。
另外,在原有的刑法中,把孩子交给非穆斯林、教唆夫妻离婚、饮酒、卖淫、乱伦、参与同性恋或跨性别,也会抵触法令。
根据法令,刑罚将因罪行而异,最高刑罚是监禁3年,罚款5000令吉或鞭刑6下,或两者兼施。
丹州大臣拿督阿末耶谷透过线上直播颁布有关法令后指出,打从伊党自30年前开始管理丹州后,就为推行伊刑法付出了各种努力,也因此成立委员会。
随著获得吉兰丹苏丹莫哈末五世御准后,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I)(Enakmen Kanun Jenayah Syariah (I) 2019) ,已在本月1日(周一)起正式生效。
《马新社》引述吉兰丹州务大臣阿末耶谷的谈话指出,随著伊刑法即日起生效,不仅在吉兰丹推行伊刑法方面取得巨大益处,也有助于各州强化伊刑法,以进一步完善马来西亚的刑法制度。
“该法令旨在教导、教育穆斯林遵守法治,并以伊斯兰教法成为穆斯林的生活指标。”
阿末耶谷是在昨日,出席由丹州伊斯兰宗教事务局(Jaheaik)在哥打峇鲁举办的线上说明会上,如是表示。
最后,阿末耶谷也敦促吉兰丹的穆斯林,务必遵守并维护共同利益而实施的伊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