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6日讯)针对近期发生的燕窝被取缔事件,砂拉越燕窝供应商公会署理主席郑友汉促请砂政府能在砂议会,对现有的砂野生动物保护法令进行审查和修正,以促进砂拉越燕窝业的发展。
他希望砂政府可以考虑效仿联邦政府的做法,将其中的两种金丝燕,即爪哇金丝燕(Edible-nest swiftlet)和大金丝燕(black-nest swiftlet),移出1998年砂野生动物保护法令下的保育类名单列表。
他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这么表示,根据1998年砂拉越野生动物保护法令下,所有的金丝燕都属于保育类野生动物。
他说,国会于2009年通过修宪,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716条文,并于2010年在宪报上公布,落实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将主要产金丝燕窝的金丝燕,即爪哇金丝燕及大金丝燕从野生动物名单中移除。
他表示,从这些年我国出口燕窝的数量来看,这2种金丝燕的数量是不断地在增加,不再是濒临灭绝的鸟类。因此应将其视为农业部门的发展项目。
他指出,近十几年来联邦政府及砂拉越政府在制定有关燕窝生产、买卖及出口等方面的政策,并认为砂拉越在这方面的条例需要更新及与时并进。
他说,虽联邦政府已经做出修正,但砂州却没有同步,以至于目前燕窝商的处境,则是在联邦的层面上是合法的,在砂拉越的层面上,则是非法的。
“由于生产金丝燕窝的2种金丝燕在砂拉越仍然还在野生动物名单中,因此涉及引燕、买卖与出口,则需要获得砂森林机构的准证与管制。”
目前正值砂州议会召开期间,他希望人民代议士能将针对课题带入州议会,尤其是数位曾经参与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716条文修宪正案的代议士,同时也希望延迟取缔燕屋行动,以对现有的砂野生动物保护法令进行审查和修正。
他相信,砂总理拿督巴丁宜丹斯里阿邦佐哈里是一名具有市场洞察力的领导者,能够判断市场发展潮流和趋势,在燕窝业发展问题上不会成为障碍。同时,他也相信砂总理对于燕窝业会给予祝福。
“一旦燕窝业能得意蓬勃发展,对社会福利和外汇收入都可以带来很大的益处,希望能够得到政府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