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30日讯)砂行动党主席张健仁发表“黑洞论”被砂政府和砂财政机构(State Financial Authority)起诉毁谤一案,古晋高庭今日裁决砂政府和砂财政机构胜诉,谕令张健仁需赔15万令吉予起诉方名誉损失,以及5万令吉堂费。
古晋高庭司法专员亚历山大萧今日裁决,起诉方成功证明他们的案件,答辩人相关字眼被指具毁谤性.
针对答辩方的诉求,即辩护(justiication)、公平的言论(fair comment)和合理的权利(qualified privilege),法庭裁决指答辩方无法证明他们的诉求,而起诉方成功证明答辩方存有恶意(malice)。因此法官裁决起诉方的诉求被批准,要求答辩方付15万令吉的损失予起诉方。
法庭也发出禁令,禁止答辩人张健仁本身、他的员工或代理刊登或导致刊登相关或相同的字眼或言论,同时谕令答辩方付5万令吉的堂费。
张健仁的代表律师表示,他们有意针对今日判决提出上诉,要求法庭批准他们暂缓赔偿。
法庭指出,答辩方可向法庭要求暂缓赔偿,惟需付上紧急证明,法庭也会在收到申请后尽快处理。
在2013年,张健仁针对砂政府成立的一个名为类似“政府供款给所批准的代理机构基金”内的庞大金额提出质问,因砂州每年的财政预算案中都有大笔款项拨入此基金内,其中自2006年至2013年期间,数额为110亿令吉。
州政府于同年3月4日通过砂州律政司致函张健仁,要他毫无条件针对黑洞论公开道歉,同时需付1亿令吉的赔偿。
然而,张健仁坚决不收回言论,亦不作赔偿,更会据理力争,追查真相,因此州政府连同州财政署入禀古晋高庭,以诽谤诉讼起诉张健仁。
此案的起诉方,即砂政府和砂经济机构由砂政府法律顾问拿督斯里冯裕中、砂律政署律师莫哈末阿兹鲁、温演新和Oliver Chua代表。
答辩方原先是由张健仁亲自辩护,但他在供证时,将交由他的代表律师即江峰年和张守江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