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9日讯)亚庇高等法庭驳回黄利嘉、黄德允和许金庆3人入禀寻求宣判沙巴中华大会堂,于去年11月7日召开的会员大会暨选举违反防疫标准作业,同时谕令起诉人须向每名答辩人付还5000令吉堂费一案,沙华堂会长丹斯里吴添泉表示,该堂尊重法律程序,但也会保留起诉的权利,必要时会采取相应行动,以维护华堂的自尊。
他是今天在沙华堂会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向华社汇报有关案件来龙去脉和进展时发表上述谈话。出席者包括沙华堂法律顾问兼此案代表律师张秋权,华堂监事兼去年会员大会的大会议长黄庄生局绅,4名副总会长甲必丹林文灿、陈俊杰、甲必丹冯春发与郑景荣,正副总秘书拿督杨仕平与方德康以及正副总财政陈裕生与蔡国祥等多人。
吴添泉说,该堂是在去年11月7日召开会员大会暨选举,但在今年3月接到法庭传票,随著高庭在本月26日判决后,该堂认为有必要向华社及会员汇报讲解和厘清,让华社了解真相和来龙去脉。
他指出,3名起诉人在大会暨选举前为沙华堂的中委,多次出席中委会议,但却从来没有对举行大会事宜表示反对,3人在当天也缺席大会,也没有提名竞选。
他表示,沙华堂属下共有155个会员单位,他和中委会都对于3人的行为感到遗憾。
他有感而发说,我国华裔人口比率不断下降,沙巴华人人口更是少,因此大家都必须要更加团结,绝对不能摧毁华社和华团组织。
吴添泉强调,领导可来可去可被取代,但组织必须继续往前走。
“不要因为不满意不喜欢我,就要把沙华堂摧毁掉,导致组织和其他人跟著‘沉没’,这是很要不得的行为。”
他说,华社领袖一直鼓励年轻一代要参加华社和华团,但如果这类风气持续下去的话,就好像在告诉年轻人,参加华团就要尝试被起诉的滋味。
在本月26日,亚庇高等法庭经驳回黄利嘉、黄德允和许金庆3人入禀寻求宣判沙巴中华大会堂于去年11月7日召开的会员大会暨选举违反防疫标准作业一案,同时谕令起诉人须向每名答辩人付还5000令吉堂费。
高庭法官阿米拉蒂巴尼是以3名起诉人并无法定地位,并以联邦卫生部批准沙华堂举行该大会暨选举为由,作出上述裁决,维持沙华堂去年大会暨选举合法。
沙华堂法律顾问张秋权律师今天在该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答辩方向法庭提出,指诉人是以个人名义入禀,在此案中并无法定地位。
黄利嘉、黄德允和许金庆3人是通过安沙里律师楼代表入禀法庭,列沙华堂总会长丹斯里吴添泉、社团注册局及沙巴卫生局为答辩人,后者是由张秋权律师楼及联邦总检司署代表。
3人指本身拥有法定地位,是在今年3月21日向答辩方提交入禀诉状,通过入禀寻求法庭宣判沙华堂于去年11月7日举行的年度会员大会违反标准作业程序,也在陈词中指当时生效的标准作业程序规定可以参加会议活动,惟出席人数不可超过已完成接种疫苗的50人,但有关大会上出席人数是173名代表,违反了标准作业程序,并要求法庭宣判有关大会和选举不合法。
张秋权律师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高庭法官阿米拉蒂巴尼是以答辩方提出的起诉人并无法定地位,以及联邦卫生部批准沙华堂举行该大会暨选举(同时也向法庭提呈了卫生部有关宣誓书)为由后,驳回3人对此案的入禀,同时裁决起诉人须依据分配费付还5000令吉堂费予每名答辩人。
“根据文件证据,确定沙巴卫生局3度证实华堂在去11月7日召开的大会遵守标准作业程序。”
询及起诉人可能有意上诉的问题,他指出,起诉人有权利在30天内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