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1日讯)沙巴州议会今日在57票赞成,以及8票缺席下,三读通过修改州宪法,将沙巴州候选人的最低年龄,由21岁降低至18岁。
这项法案是由州法律及原住民事务部长拿督艾迪莫达所提呈。
在这项州宪法修改后,年龄届满18岁者,有资格成为候选人或受委议员。
在65位州议员(包括官委议员)中,这项法案获得57位州议员支持,包括反对党议员,另外3人请假及5人缺席,无人投反对票。
艾迪莫达表示,随著国会下议院于今年7月,将投票年龄下降至18岁后,全国在联邦及州的合法投票年龄,都已下降至18岁。
他说:“首相要求所有的州属都调整候选人的年龄,以配合联邦政府的政策,促进年经人在民主过程的角色。”
他指出,州政府在修改这项宪法之前,针对社会层面作出研究,并认同年经人在州立法议会可扮演的角色,年经人也可参与辩论及拟定州的政策。
参与辩论这项法案的州议员共有7人,包括杰菲里、马希迪、加希加欣、加马威、尼占狄丁岸、哈米莎及奥斯曼加玛,全部都不约而同表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