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7日讯)一名递送公司的仲介老翁因为虚报超过4万令吉的索款单被控上诗巫推事庭,法庭今日宣判他入狱16天及罚款23万550令吉。
反贪会今日发文告表示,该名61岁的仲介杜诗斌(译音)涉及假造3张假索款单,总值4万6109令吉64仙,而他是为桑县警区总部2名警员及1名官员名义送货,并开出有关索款单。
杜诗斌是被控于2015年11月13日,在砂拉越加帛的桑县警区总部犯下有关罪行。他向有关部门征收三笔运输服务费,分别为1万5249令吉94仙、1万2853令吉70仙及1万8006令吉,共计4万6109令吉64仙。事实上,上述的三笔运输服务是不存在的。
他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8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监禁最高20年,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是贪污款项的5倍,视何者为高。
控辩双方经认罪协商后,被告表示认罪不讳。首控状被判处坐牢5天兼罚款7万6250令吉或坐牢5个月代替之、第二项控状被判坐牢5天兼罚款6万4270令吉或坐牢4个月代替之,以及第三项控状被判处坐牢5天兼罚款9万30令吉或坐牢6个月代替之。
三项控状的罚款总额为23万550令吉,被告选择还钱了事。基于法庭谕令被告三项牢刑须分开执行,因此他还须坐牢15天。
负责此案的反贪会主控官是刘振豪(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