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3日讯)疑涉及“全能神教会”(东风闪电)的诈骗集团案而被捕的29名中国籍女子,在助查期间因无法出示入境签证及逾期逗留,于今早被移民局官员带上芙蓉推事庭提控时,全部皆否认罪行。
年龄介于23岁至64岁之间的29名中国籍女子,今早分别在芙蓉第一推事庭及第二推事庭面控;所有被告否认罪行后,案展2023年7月25日过堂。
14名被告在芙蓉第一推事庭面控,当中10位被控于2023年6月13日,下午5时15分,在芙蓉警区商业罪案组助查时,由于无法出示入境我国的证件,因而抵触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6(1)(c)条文。
10名被告在否认罪行后,获第一推事庭推事努鲁萨琦娜批准以一万令吉担保外出,且需要2名本地担保人及需把护照呈交给法庭保管。
另外4名被告被控于2023年6月13日,下午5时15分,在芙蓉警区商业罪案组助查时,被发现逾期逗留在我国,因而抵触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15(1)条文。
4名被告皆否认罪行,当中2人获准以一万令吉担保外出,另2人却获准以8000令吉担保外出;而4名被告皆需要2名本地担保人及需把护照呈交给法庭保管。
另外,15名被告在第二推事庭面控,11人被控于2023年6月13日,下午5时15分,在芙蓉警区商业罪案组助查时,由于无法出示入境我国的证件,因而抵触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6(1)(c)条文。
在此控状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一万令吉或入狱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及可被鞭笞不超过6鞭。
11名被告向芙蓉第二推事庭推事尤丝娜卡蒂嘉否认罪行后,不被获准担保外出。
其馀4人,则被控于2023年6月13日,下午5时15分,在芙蓉警区商业罪案组助查时,被发现逾期逗留在我国,因而抵触1953/63年移民局法令第15(1)条文。
在此控状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一万令吉或入狱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4名被告否认罪行后,获尤丝娜卡蒂嘉批准各以4000令吉担保外出,且需要2名本地担保人及需把护照呈交给法庭保管。
上述29名被告代表律师希蒂苏玛雅为被告求情时,表示所有被告都分别持有旅游证件或是医疗证件入境我国。
她说,她们并不属于非法入境,而是拥有相关证件;与此同时,被指逾期逗留的被告们,在被捕前签证是还未逾期,签证限期是到2023年6月16日。
当推事要求代表律师出示被告们的旅游或医疗签证信函时,希蒂苏玛雅则指她是于昨日(21日)接下此案,目前手头上还没得到有关信函。
无论如何,较后2名推事针对29名被告抵触的法令,作出了适当的决定,有者获担保外出,有者则不被获准担保外出。
此案主控官分别是第一推事庭主控官努鲁莫哈米副检察司;第二推事庭主控官聂阿琦拉副检察司。
据悉,森州商业罪案组警员于2023年6月9日在新那旺2个住宅区侦破诈骗集团窝藏地点,并在2个单位内逮捕共33人,包括31名中国籍女子及一对本地男女。
据了解,该诈骗集团是通过社交媒体开设账号,再借此账号向网民和目标群宣扬“全能神教会”(另称“东方闪电”)的教义及概念,并声称正在筹建一间教堂,再向目标群和网民募捐。
据悉,有关集团的传教及行诈的对象主要是菲律宾的人,被骗者以菲律宾基督教信徒居多。
无论如何,警方仍对案件展开进一步调查,包括涉及的诈骗额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