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随著一经期巫裔女子不允在餐厅用餐引起议论之际,一名穆斯林孕妇也分享道,去年斋戒月期间,曾被店员阻止在快餐店内用餐,引发网民热议。
在斋戒月期间,病人、孕妇、哺乳妈妈、老人及小孩,都可以不必禁食;然而,近日却相继有民众揭露,正值经期的巫裔女子和巫裔孕妇,到餐厅用餐时,被店员拒绝,让他们深感无奈。
根据了解,吉隆坡某些餐厅,也张贴出由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宗教局发出的禁食令通告,引起著名人权律师西蒂卡欣的抨击。
她强调,伊斯兰教法庭只能对信奉伊斯兰教的穆斯林采取行动,不能将条规落实在一般公司或任何商业实体。
“其次,不能强制非穆斯林执行。因此到处张贴通告作出禁食的宣布,无疑是一种恐吓行为,令人感到畏惧。”
西蒂卡欣昨晚在其面子书专页转载一巫裔网民,对斋戒月禁食通告的评论,并指宗教局越来越大胆,(似乎)在向所有国民强制执行禁食。
根据早前的报导,一华裔女网民日前在推特发帖,声称与巫裔女同事到吉隆坡城中城西餐厅用餐时,即便解释女同事来月经,照样被店员驱赶出来。
该名为“曼迪爱”的推特用户指出,当询问店员有关规矩是根据法律还是制度,究竟由哪个执法机构执法,店员回应也是含糊不清。
另一名为娜比拉的年轻妈妈也在推特分享个人经历,她声称去年怀孕时,肚子饿到一家餐厅用餐也遭到店员拒绝,并要求立即离开。
另一名为沙菲卡的网民指出,斋戒月禁食其实不涵盖老人、孕妇、来经期的女人和小孩,或有特殊原因的病人,如今却看似一律要被禁食。
根据网民所张贴一张由联邦直辖区宗教局发出的通告显示,当局促请“尊重斋戒月”,强调斋戒月期间向穆斯林售卖食物、饮料和香烟;或穆斯林本身公开进食、喝水和抽烟,皆属违法行为。
初犯可判罚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可被判罚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一般上,穆斯林妇孺在斋戒月期间可获豁免禁食。不过,有关宗教局的通告,并没注明孕妇、女性来月经、哺乳的母亲或老人可免斋戒。
有关事件迎来许多巫裔网民留言,包括有巫裔女网民认为,餐厅在斋戒月期间,应设立对经期女性和哺乳妈妈的分隔空间,以避免他们遭受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