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雪隆董联会敦促教育部即刻撤回相关条例或指令,让启智华小可以使用董事会扩建的新校舍楼,恢复全日制上课。
该会也敦促教育部慎重考虑泗岩沫启智华小董事会的建议,即以象征式的租金将校地租给教育部让启智华小使用,以达成双赢。
雪隆董联会署理主席拿督陈友信指出,新校舍楼的校地产权属于董事会,并不妨碍学校教务工作。
“这是启智华小三机构努力向公众募款而来的产业,要求董事会将拥有权交给教育部并不合理。”
“启智华小董事会从一开始就准备无偿的将土地和校舍楼交给学校使用,以解决启智华小过度拥挤的问题,但不是把土地所有权割让给政府。”
“董事会建议以象征式的租金租给教育部让启智华小使用,这是双赢的方案,教育部应慎重考虑。”
他认为,启智华小提出象征性收取一元租金的方式,本是良好的解决方案,然而教育部至今未给予回应。
他说,教育部应该基于启智华小原校舍空间不足、交通拥堵和疫情等因素,即刻批准学校使用董事会的新校舍楼。
“雪隆董联会对教育部正副部长至今都未到启智华小实地了解学校的情况感到不解,这已充分凸显教育部只是躲在冷气房里办公,不解民情、高高在上的傲慢态度,也不重视师生利益。”
他说,该校董事会以师生利益考量,主动筹建新校舍协助教育部,教育部又不应该再为难启智华小。
“该校新大楼已启用四年,教育部为何现在突然发出不得使用的指令,让人不解。”
他指出,《1996年教育法令》没有条令禁止教育部使用或租用私人产业充当校园,且许多政府部门也租用私人大楼充当办公室,类似情况在全国也是见怪不怪。
他说,既然启智华小没有违反教育法令,教育部不应该以部门条例或指令,禁止泗岩沫启智华小使用董事会增建的新校舍楼。
他强调,启智华小新校舍楼是一栋获得地方政府发出完工与落成准证的新楼,建筑结构的安全性等方面是毋庸置疑的。
他是在雪隆董联会文良港会所四楼会议室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说。出席者包括雪隆董联会副主席陈正锦、秘书长罗志昌、财政陈云枫、副财政林泽民和理事拿督颜金松。
启智华小董事会董事长林明显、顾问拿督姚长禄、副董事长陈和祥和董事王国民也出席了记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