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雪州行政议员甘纳巴迪劳表示,马来西亚联邦宪法凌驾于各州法律之上,因此,罗秀虹子女单方面改教案应宣告无效,罗秀虹应与3个孩子团聚!
甘纳巴迪劳于昨晚在面子书专页发文,为罗秀虹的3个孩子,仍受到福利部监管而感到惊讶不已,因为这显然已违反吉隆坡高等法院,赋予母亲合法监护权的决定。
“最糟糕的是,获得监护权的母亲仅被允许在警察局与孩子见面约30分钟,但陌生人可以与他们见面并一起吃饭,简直愚昧到极点。”
甘纳巴迪劳强调,每个人都需要回顾联邦法院于2018年1月29日所作出的决定,当时,联邦法院一致宣布,单方面改教是违宪的。
他指出,这是基于对联邦宪法第12(4)条文中“父母”一词的解释,该条文规定“父母或监护人”应决定18岁以下人士的宗教信仰。
“根据联邦宪法附表十一,单词父母应解读为复词的父母(也就是说,所谓的父母是一男一女),反之亦然。事实上,英文版的联邦宪法早于国文版本,因此具有权威性。”
此外,他也援引《婴儿监护法》第5条文,并解释该条文规定父母双方在监护和抚养子女方面的平等权利。同时,第11条文要求法院也考虑父母双方的意见和意愿。
鉴于联邦宪法凌驾于州法律,甘纳巴迪劳认为,不应有第二种法律诠释。因此,玻璃市(罗秀虹)子女单方面改教案应宣告无效。无论孩子们的选择如何,都应该让罗秀虹与孩子们团聚,因她拥有合法权利。
另一方面,甘纳巴迪劳也形容,非穆斯林总是遭遇这些问题的困扰,到底这些不平等的现象要何时才能结束,这些问题包括儿童单方面改教、神父失踪、在警察拘留期间死亡以及许多其他歧视事件发生在非穆斯林身上。
“非穆斯林不应再为单方面改教事件忍受情感上的痛苦。因此,当局必须迅速行动!所有非穆斯林都应团结起来,确保我们在单方面改教的问题上,声音能清晰被听见。”
最后,他也呼吁开明的巫裔同胞也应该正视这种不公正的问题,尤其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必须证明他的“大马一家”口号不只是政治言论,而是也可以保障非穆斯林的权利。